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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度水筆仔勵志獎學金
設籍本市 4 個月以上,在本市公立國民小學具有學籍之學生(一年級新生除外),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單親家庭且經導師認定家境清寒。
(二)上學年度各學習領域均達甲等以上。
請導師協助有符合資格者 於 10 月 15 日前提出
申請表 及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須含申請人完整記事,影本亦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職章)。
限額三名 每名 2000 元
當年度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教育局得取消其資格。
臺南市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國中小經濟弱勢學生經費補助申請
須設籍在台南市
申請身份及項目請參閱下述說明
□低收入戶學生應檢附本市區公所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證明書(限申請教科書書籍費及團體保險費、午餐費、新生制服費 500 元)。(舊生身分不變可不附證明文件)
□中低收入戶學生應檢附本市區公所審核認定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限申請教科書書籍費及團體保險費、午餐費、新生制服費 500 元)。(舊生身分不變可不附證明文件)
□具原住民身份之學生檢附註記原住民身份之戶口名簿。(限申請教科書書籍費及團體保險費)(若申請午餐費須家訪紀錄表)。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之子... 觀看完整文章
106 學年度第二學期 期末成績處理注意事項
壹、相關時程
一、六年級
六年級老師請 6 月 3 日(星期日)前至成績處理系統輸完成績。(指所有科目成績,包含非考試科目,如健體、綜合、生活、藝文等等,導師部份包含評語、日常表現、出缺席、優良事蹟)
步驟:成績處理系統>期中作業>輸入階段成績>選擇科目>選擇階段別>儲存成績。
導師其它部份:成績處理系統>期末作業>日常表現、評語、出缺席、優良事蹟>儲存。
請導師於 6 月 4 日(一) 8 點 30 分前至成績處理系統上傳授獎名單並將學期成績上傳至學籍系統。
步驟:成績處理系統>期中作業>產生月考報表>選擇階段別>勾選... 觀看完整文章
107 學年度外縣市欲入臺北市國中新生入學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3 月 15 日北市教中字第 10732591600 號函辦理。
二、貴校倘有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臺北市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請轉知學生家長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日期: 107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二)至 8 月 10 日(星期五)。
(二)申請地點:戶籍地所屬學區之國民中學。
(三)查驗文件:全戶戶口名簿正本、國民小學畢業證書、家長印章。
(四)審查及分發方式:
1、額滿國中:持額滿國中改分發轉介單至臺北市教育局公布之改分發學校,由該校審查分發入學至額滿為止。
2、未額滿國中:由戶籍地所屬學區之...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