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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3 月 15 日新北教中字第 1130480782 號函辦理。
二、如有設籍新北市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新北市就讀國中 者,請於 113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前告知註冊組俾利協助辦理新生入學事宜。
三、新北市 113 學年度國中學區一覽表可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 站(網址: https://www.ntpc.edu.tw/index.jsp )首頁最新消息項下查詢;亦可利用新北市國中學區學校查詢系 統查詢(網址: https://esa.ntpc.edu.tw/web-stdnewmgt /templates/index_edu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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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以下稱本條例)第 6 條第 1 項規定:「前條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四月三十日或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
二、依上開規定,本市申請案採線上申請,資料上傳時間訂於 113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至 4 月 30 日(星期二)止,請申請人完成線上申請後,於 113 年 5 月 1 日下午 4 時前,將完整申請書紙本送至申請人學區設籍學校(如附件 2 、 3 ),未送交或申請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請。
三、有關設籍學校之規定,說明如下:
(一)依本條例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參與國民教育階段個人實驗教育之學生,... 觀看完整文章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113 學年度高職以下(含國小與國中)公費單獨招生暨轉學單獨招生文宣,鼓勵與推薦對傳統表演藝術有興趣者報考。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113 年 2 月 22 日戲曲教字第 1135000544 號函辦理。
二、國立臺灣戲曲學院為全國唯一 12 年一貫制培育傳統表演藝術專業人才首府,入學後均享公費待遇,經升部評鑑通過者可直升國(高)中及四技部(如附件 1 至 4 )。
三、旨揭招生相關資訊如下:
(一)國小部單獨招生:
1、招生科別:京劇科、民俗技藝科。
2、招考年級:國小五年級。
3、報考資格:國小四... 觀看完整文章
函轉「基隆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及「113 學年度外縣市入學基隆市國民中學新生調查表」各 1 份
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 113 年 2 月 16 日基府教學參字第 1130207309 號函辦理。
二、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基隆市且欲返回基隆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並於 113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前送至註冊組,俾利協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
三、基隆市 113 學年度國中新生報到日期如下:
(一)實施實驗教育學校(南榮國中): 5 月 13 日。
(二)總量管制學校(銘傳國中): 5 月 13 日。
(三)私立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受理申請至本( 113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二)止,請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至區公所申請。
說明:
一、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申請表件各 1 份供參,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使用(網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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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2 年 9 月 2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123906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如附件 1 )辦理。
二、申請本案獎學金之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
(一)就讀本市轄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請學校承辦人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二)本案原住民籍學生之認定以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別,分別為阿美、泰雅、排灣、布農、卑南、魯凱、鄒、賽夏、雅美、邵、噶瑪蘭、太魯閣、賽德克、撒奇萊雅、卡那卡那富、拉阿魯哇共 16 族;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請... 觀看完整文章
本市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本市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
申請日期至 113 年 3 月 16 日止,請推薦符合資格學生依限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說明:
一、本案申請條件及標準如下:
(一)申請條件: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小學之清寒學生。
1、國中: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並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當學期未有曠課,且記過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2、國小:各領域學習課程之學期評量結果均優等(九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者。
3、適用對象:
(1)低收入戶學生。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3)中低收入戶學生。
(4)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三...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 月 19 日北市教中字第 11330337682 號函辦理。
二、本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臺北市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請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請於 113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前,依旨揭告知註冊組,俾利協助轉知臺北市進行審查作業。
(二)倘符合下列優先分發資格者,請於 4 月 26 日至 5 月 2 日間,攜相關證明文件至各該學區國中進行審查:
1、學生於 112 年 12 月 31 日前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各該學區,其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於同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
2、學生與...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