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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學年度外縣市入學花蓮縣國中新生入學注意事項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5 年 1 月 15 日府教學字第 1150010815 號函辦理。
二、如有設籍花蓮縣且於 115 學年度欲返回花蓮縣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於 115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前通知註冊組,俾利協助通知學校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
三、花蓮縣 115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 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10.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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