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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新進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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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5-04-13 | 點閱數: 764
  • 轉知教育部函釋,教師得視需要合併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規定之哺乳時間為每日1次,每次以1小時為度.pdf
    1) 轉知教育部函釋,教師得視需要合併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規定之哺乳時間為每日1次,每次以1小時為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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